南投縣竹山國民中學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
一、 基本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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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校名:竹山國中  | 
			
			 班級數:19  | 
			
			 學生人數:479  | 
			
			 教職員工數:69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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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承辦人/職務: 江依芳/輔導組長  | 
			
			 單位主管: 陳淑菁  | 
			
			 校長: 林彥良  | 
			
			 填表日期: 113.06.21  | 
		
二、填表說明:
本檢核表請各校針對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方式、內容與效益作自我檢核,以作為校內修正家庭教育實施計劃之依據,並提供本縣推動家庭教育之參考。
三、學校自我檢核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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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南投縣112學年度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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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指標  | 
			
			 檢核項目與重點  | 
			
			 具體事實及現況擇要說明//佐證資料電子檔連結  | 
			
			 自評分數  | 
			
			 訪視 委員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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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一、教師面向--行政組織與運作(20%)本案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「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,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」,督導並檢視所有學校皆達成。  | 
			
			 1.擬定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劃,定期召開相關會議,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,並標註「家庭教育」。(5)  | 
			
			 5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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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2.每學年規劃與辦理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教育專業成長研習。(5)  | 
			
			 5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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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3.學校每年應派員參加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之研習,並返校宣導(10)  | 
			
			 9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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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二、學生面向--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(25%)  | 
			
			 1. 檢視正式課程外,每學年外加之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並運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習單(10)  | 
			
			 8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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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2.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檢附成效分析(15)  | 
			
			 13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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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三、家長面向--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或活動(25%)  | 
			
			 1.辦理親職教育活動或親師座談 (至少3 場次)(15)  | 
			
			 15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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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2.加強親師聯繫功能,落實家庭訪視功能(8)  | 
			
			 8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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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四、高關懷家庭面向--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服務(20%)  | 
			
			 1.結合社區資源,建置學校及社區輔導資源網絡,共同推展教育活動。(10)  | 
			
			 9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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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2.推動高風險、弱勢家庭、低學習成就、偏差行為等學生之辨識與輔導機制(10)  | 
			
			 9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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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五、其他特色(10%)  | 
			
			 學校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動特色(10)  | 
			
			 9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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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總分  | 
			
			 90  | 
			
	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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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各校6月底以前製作完成上傳,並至教育處公務填報區填寫家庭教育評鑑網頁網址。
各校請至163.22.69.133/family測試貴校網址是否連結成功。